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大力弘扬统计法治精神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8日 16:04

 
大力弘扬统计法治精神
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石家庄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钱学斌
2023年12月8日
 
2023年12月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纪念日。党的二十大对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新任务,为统计法治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严格防惩统计造假,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是我们当前开展统计工作的根本遵循。
一、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
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统计领域最大的腐败和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不正之风,需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坚决予以防范和惩治,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统计事业发展,把统计工作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都纳入法治轨道,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贯穿于统计工作始终。必须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这是党中央对统计工作的一贯要求,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有机构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体现,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近年来,中央先后印发了《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多部统计方面的重要文件。这一系列重大举措,不仅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维护统计调查数据质量的坚强决心,而且赋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更强大的生命力与权威,使《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在统计改革进程中焕发出新的蓬勃生机。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应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和求真务实工作作风,切实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应充分认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提高统计公信力,确保统计事业健康发展的根基所在,将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牢固树立统计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将统计法在统计调查、统计调查项目管理、统计资料管理和公布、统计监督检查中一以贯之。统计调查对象应充分认识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切实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和专业方法制度学习,牢固树立统计法治意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资料。
二、筑牢法治堤坝,严守法律底线
切实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强化组织机构、人员和工作条件保障,保障依法开展统计工作。当前,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中,统计调查对象要积极配合调查,如实报送统计资料,依法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报送统计数据。
必须严格遵守统计法,严格执行统计法,严格按照统计法要求开展统计调查工作。运用统计法治思维统揽统计调查工作全局,运用法治方式组织统计调查工作,运用法治权威和力量来有效规范统计调查行为,保障统计调查秩序,保证统计调查数据的真实准确,维护政府统计公信力和国家调查数据的权威性。切实维护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职权不受侵犯的同时,注重维护调查对象合法权益。
三、坚持严格执法,锻造法治“利剑”
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必须对各种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建立追溯机制,促进责任落实,不断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工作水平。严格统计调查违纪违法案件查处程序,进一步细化统计调查违纪违法行为认定标准,认真负责认定统计违纪违法情节,依法依规做好统计案件移送,严肃处理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全面做好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进一步加强对数据生产事中事后的监管,切实履行统计执法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监督利剑作用,通过统计督察、巡查、稽查、核查、“双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拓宽统计违纪违法举报途径,畅通统计违纪违法举报方式和渠道,依法受理、核实、处理举报。坚持有案必查、查案必实、实案必惩。坚决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格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机制,形成惩治统计违纪违法部门合力,增强震慑力。切实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量,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硬朗的统计执法监督队伍。加强统计信用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和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联合惩戒。
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永远在路上,让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走深走实,为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构建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提供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法治保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奋力谱写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篇章,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