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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核算科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0日 10:49

科室职责: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和民营经济统计工作。统一核算全市、各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及文化、民营等派生产业增加值;负责新经济统计核算;负责投入产出调查和编表工作;编制全市资产负债表,按照上级要求,组织编制全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监督管理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检查和评估国民经济核算质量;整理、测算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统计信息和分析研究。
联系电话:86687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