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四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31日 10:03
石家庄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四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石家庄市统计局
石家庄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
根据石家庄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及分县(市、区)的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2168697人,占19.30%;15-59岁人口为6991115人,占62.23%;60岁及以上人口为2075274人,占18.4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444856人,占12.8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4.07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9.90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5.8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4.73个百分点。
二、各县(市、区)人口年龄构成
24个县(市、区)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5%以上的县(市、区)有5个,在60%-65%之间的县(市、区)有5个,在60%以下的县(市、区)有14个。
各县(市、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均均超过7%,其中,12个县(市、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4%。
表4-2 各县(市、区)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0-15岁人口为2302744人,16-59岁人口为6857068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