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统计局 王士忠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质量的统计工作支撑。近年来,石家庄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不断提升统计工作法治化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统计保障。
一、以政治引领为核心,不断夯实依法治统思想根基
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统计工作的根本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完善统计体制、防治统计造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等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为新时代统计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市统计局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深入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引导全市统计系统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统计法治工作放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推动依法行使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职权,以高质量统计工作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石家庄新实践。
二、以普法宣传为基础,持续营造依法治统浓厚氛围
“法立于上,教弘于下”。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是筑牢习近平法治思想根基的关键,是引导社会各界明晰统计法律底线,支持依法治统的前提。市统计局坚持面向领导干部、基层统计人员、社会大众等不同群体,分层分类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努力构建统计普法多向发力新生态。
聚焦“关键少数”,增强依法治统法治观念。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市统计局坚持把对领导干部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每年提请市委、市政府集中学习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改革文件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邀请省统计局领导为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授课,常态化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活动;每年2次邀请高校专家学者或知名律师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支持统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营造良好统计法治环境。
(二)聚焦“广大基层”,厚植依法治统良好生态。
严格遵循“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责任要求,不断推进统计普法与统计业务双促进,以增强基层统计人员法治意识为着力点,把统计法律法规宣讲融入统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充分利用局官网平台、年定报会议、不定期业务培训、基层业务指导等渠道,常态化开展面向广大基层统计人员的政策解读宣讲、典型案例剖析等活动,构建起线上、线下协同发力的普法主阵地,推动统计法治宣传与统计业务深度融合,进一步构建起“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法治环境,提升全市统计源头数据质量。
(三)聚焦“重要节点”,提升依法治统宣传实效。利用“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组织普法人员走进企业厂区、社区广场、产业园区,通过现场咨询、悬挂横幅、发放资料等形式,与群众和企业面对面交流,精准解答统计法治相关疑问百余个,发放统计法治宣传资料5000余份,有效提升统计法治的社会影响力与知晓度。
三、以统计监督为抓手,努力构建依法治统新格局
依法治统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构建系统完备的统计监督体系是推进统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任务。市统计局坚持多方联动、标本兼治,从监督协同、执法保障、责任落地三个维度精准发力,加快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同、内外联动的统计法治新格局。
(一)深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市统计局持续推动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先后印发了《关于建立市级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同机制的意见(试行)》《关于建立市级统计监督与税务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等 6个文件,不断健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组织部门监督、审计监督、税务监督、财会监督等贯通协作机制,形成制度化成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完善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渠道,实现监督信息互通、监督力量互补、监督成果互用,形成防治统计造假强大合力。强化统计监督结果运用,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将统计监督检查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二)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市统计局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完善统计违法举报制度,建立专业与执法移交机制,开设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构建起上级转办、部门移交、群众举报相结合的线索来源体系。提高统计执法精准性,聚焦经济运行重点领域、核心指标开展执法检查,坚决查处虚报、瞒报、漏报等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切实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震慑效应。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目前全市有97名干部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居全省第一位;积极选派执法人员参与国家级、省级统计督察和执法检查,持续提升基层统计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
(三)压实防假治假责任。构建依法治统新格局,关键在责任落实。市统计局积极推动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构建“分级负责、层层落实、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推动责任链条层层传导、压紧压实。严格落实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实施办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承担工作职责谁负责工作质量的原则,全面压实全市统计干部防治统计造假的第一责任、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组织各级统计机构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签署《统计诚信承诺书》,持续增强统计工作参与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统计法治建设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法治理念引领统计工作、以法治思维谋划统计改革、以法治手段强化统计监督,毫不动摇推进依法治统、依法统计,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切实维护政府统计公信力,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贡献更多统计智慧和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