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统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2日 10:36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大局,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严格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方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一)持续加强党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利用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局长办公会等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上的讲话精神,2024年,局领导班子5次开展统计法治集体学习,研究统计法治工作;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将法治工作列为《2024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重点内容,印发《2024年石家庄市统计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方案》,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将法治建设贯穿到统计工作的各环节、各领域;坚持把是否具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能力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认真执行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二)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部署推进全市统计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分析研究依法行政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统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明确法治工作职责,坚持开展年度述法工作。
(三)积极谋划部署推进法治建设任务。继续推进《石家庄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2-2025年)》的贯彻落实;印发《新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学习宣传工作方案》,积极在关键节点普法上进行突破。
二、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推动统计工作
(一)落实依法办事工作机制。按照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及“三定”规定,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建立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坚决落实首问负责制,制定《石家庄市统计局首问负责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分工,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工作要求,坚决做到工作到位、服务到位、态度到位、语言到位。持续拓展“一网通办”范围和办理深度,2024年,市统计局两项公共服务事项“统计调查数据查询”和“统计信息咨询”均已实现全流程网办,网办率达到100%。
(二)坚决落实行政规范化要求。一是严格遵守行政决策程序。坚决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和《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规定,制定和出台的相关文件、制度,在提交市委、市政府前,及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提交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二是全面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坚决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格执行《石家庄市统计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并实施动态清理。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严格执行《石家庄市统计局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在统计执法、文件审查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起草部门文件时,积极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四是加强政务公开。及时在门户网站发布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要点、行政执法统计年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月度、季度、年度等统计数据,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服务全社会数据需求。
(三)充分发挥经济发展运行情况监测职能。每月分析研判全市经济变化态势,做到实时监测,及时预警,并针对存在主要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统计服务。截至11月底,市统计局各科室(单位)共撰写经济分析、专报、信息等442篇,比上年同期增加20篇,其中省局工作信息网采用172篇,市两办采用13篇,市领导批示14篇,为市委、市政府做出科学决策提供有效参考。
三、严肃开展统计执法监督
(一)全力保障“三个独立”不受侵犯。按照国家、省局要求,定期收集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做到全程留痕、永久保存、有据可查;推进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与市纪委监委建立和实施了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切实保障全市各级统计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不受侵犯。
(二)不断增强执法规范化。严格执行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的报备制度,全面推进三项制度建设;根据《石家庄市统计局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严格按照统计执法检查计划开展工作。持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要求符合条件的机关干部全部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进一步充实强化统计执法队伍。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根据《河北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2023版)》《河北省行政处罚文书参考样式》审查执法案卷的标准化水平,重点审查统计执法文书、案卷材料、卷宗制作归档的完整性和标准化,将2023年以来的所有案卷进行查漏补缺,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行为。
(三)持续加强统计执法监督。认真执行统计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制度,持续规范权力运行。根据我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执法事项清单、抽查工作指引和抽查计划。按照市双随机办要求,在河北省市场监管平台维护更新“一单两库”。
(四)积极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强化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先后印发《关于建立市级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同机制的意见(试行)》《关于建立市级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市级统计监督与组织部门职能监督协作机制(试行)》,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市级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组织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的贯通协同机制。
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全市普法规划,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立足统计工作特点,谋划自选动作,印发《石家庄市统计局2024年学法计划》,分类别、分层次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浓厚氛围。一是抓“关键少数”,开展精准普法。提请市委、市政府两次集中学习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改革文件精神和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积极推动推动统计法进党校活动;向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统计机构及有关部门发放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千余册,并认真督促学习和落实。二是抓系统内部,开展常态化普法。结合全局“常态化业务培训”活动,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会;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重点,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大力普及统计法律法规,在全市统计系统开展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全覆盖”和“统计诚信承诺”活动,印制并发放“统计诚信承诺书”千余份,推动形成遵守统计法、维护统计法的良好社会环境。三是抓统计调查对象,开展重点普法。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全覆盖”活动,向联网直报单位负责人和填报人员宣讲法律知识;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鲜明的统计法治宣传,提高调查对象统计法治意识。
一年来,我局统计法治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差距与不足,特别是统计普法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监督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统计法治工作基础还需要进一步巩固。2025年,我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统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石家庄市统计局
2024年1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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