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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统计局关于对新华区、井陉县、新乐市有关企业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31日 09:22

根据省审计厅发现问题线索和省统计局有关要求,2024年5月,市统计局对新华区、井陉县、新乐市相关企业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为充分发挥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发现问题
市统计局对5家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其中有4家企业的个别统计指标与实际情况存在不同程度偏差。某物流投资有限公司上报的2022年“商品销售额”和“商品购进额”与实际不符;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报的2022年“土地使用权”和“应交增值税”与实际不符;某汽车安全部件有限公司上报的2022年“无形资产”指标与实际不符;某矿业有限公司上报的2022年12月“商品销售额”和“商品购进额”与实际不符。
通过本次执法,发现有的企业对统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法律意识淡薄,对统计报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不完善;有的企业统计报表制度学习不够细致,填报指标口径仅凭“个人理解”;有的法人单位违背专业统计报表原则,漏填分公司数据;有的企业只重视工业总产值、商品销售额、营业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的填报,对其他指标填报不够认真;有的基层工作人员违规干预企业上报统计报表。
二、处理结果
根据检查结果,市统计局依法对因自身原因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轻微企业依法予以免于行政处罚并由县级统计机构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人为干预企业上报统计数据行为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警示教育
各调查对象要从以上统计违法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制度,依法独立、真实、准确报送统计资料,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供基础保障。
各县(市、区)、各专业要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结合专项整治工作,采取有力举措,坚决遏制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一是在业务培训中,既要做好对工业总产值、本年完成投资、商品销售额、营业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的培训和审核,也要做好对土地使用权、应交增值税等其他非重点经济指标的培训和审核,确保调查对象全面准确理解统计调查制度的内容,正确填报各项统计指标。二是在日常数据审核中,既要重视月报、季报的审核工作,也要抓好年报的审核上报。三是在依法统计上,既要进一步加大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教育力度,又要严格落实统计业务岗位责任制,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持续营造良好的统计生态。
市统计局对统计违法行为始终坚持重遏制、长震慑,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欢迎广大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向市统计局举报统计违法行为及线索。
举报受理电话:0311-86689031
举报邮箱:sjztjjzfc@163.com
 
石家庄市统计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