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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统计局关于晋州市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2日 08:43

 
按照河北省统计局转交线索和要求,2023年1月-2月,石家庄市统计局对晋州市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检查发现:晋州市2家工业企业和1家贸易企业报送统计数据存在差错,构成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市统计局依法对3家企业处以警告并罚款。
统计工作的生命在于统计数据质量,对于统计违法案件,市统计局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各调查对象要从以上统计违法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制度。各级统计机构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积极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良好的统计生态。
欢迎广大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向市统计局举报统计违法行为及线索。
石家庄市统计局统计违法举报电话:0311-86689031;邮箱地址:sjztjjzf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