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统计局
关于印发《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统执法[2021]2号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25日 14:43
石家庄市统计局
关于印发《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统执法[2021]2号
各县(市、区)统计局,市局相关处室:
根据市双随机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石家庄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双随机办[2021]2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石家庄市统计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石家庄市统计局
2021年2月25日
石家庄市统计局
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石家庄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石家庄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双随机办[2021]2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及目标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定监管重点,不断完善“一单两库”,熟练运用随机抽查监管的方式对检查对象进行日常监管,确保监管事项全覆盖,抽查工作常态化。
(二)健全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完善随机抽查方式,不断提高抽查工作规范性、标准化水平。
(三)根据监管领域实际,科学制定随机抽查计划,按照5%的比例,合理确定随机抽查频次,严格按照抽取的执法人员和监管对象及时开展检查工作,并将抽查结果和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要确保每次随机抽查活动规范、有序进行。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科学合理制定随机抽查年度工作计划
根据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印发〈2021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石双随机办[2021]1号)要求,本着统一组织、均衡开展、全面覆盖的原则,制定我局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合理确定抽查的重点、频次和方式,既要保证必要的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要防止过度检查,确保严格按计划落实抽查工作。
(二)不断完善随机抽查工作机制
按照《2021年度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石双随机办[2021]2号)要求,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工作机制,本着监管重点明确、计划组织统一、监管措施有效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抽查检查。严格规范随机抽查检查的工作程序,明确随机抽查检查内容,抽查结果及时公示,实现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公示发布等环节的制度化、标准化。完善双随机抽查后续处置机制,提升随机抽查的监管效能和威慑力。
(三)加大抽查宣传、业务培训力度
充分利用我局外网加强随机抽查工作的宣传,扩大社会认知度,增强检查对象对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理解和参与,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持续抓好执法人员的培训,结合各相关处室(单位)的业务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抽查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检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确保抽查工作的严格规范。
(四)加强档案规范化管理
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资料归档机制。抽查方案计划、培训情况、抽查情况、公示情况等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资料要按照统一要求、统一格式标准,及时归档管理,形成档案资料,并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备查档案资料内容齐全、材料真实、标准统一。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石家庄市统计局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随机抽查工作,各处室(单位)要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完成年度随机抽查任务。各相关处室(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细化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加强业务培训指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按时完成。
(二)高度重视,全力推进
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各相关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指定专人负责。要按照抽查工作计划,准确把握时间节点,压实责任,扎实开展,圆满完成各项随机抽查工作任务。
(三)及时公示,严格执法
加大执法力度,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要及时通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将抽查结果按时向社会公开。要统筹安排“双随机、一公开”与日常监督工作,对监督检查情况认真审核把关,确保上报数据和监督结果准确、真实、有效。
石家庄市统计局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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