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法治精神 坚持依法统计
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石家庄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徐龙蛟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统计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批示指示。中央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下称《意见》《办法》《规定》)和《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重要文件,我市也出台了统计改革配套文件,为统计法治工作提出了新的基本遵循和根本保障。
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是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管理的重要依据。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当好新时代全面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排头兵和领头雁离不开高质量的统计服务和数据支撑。全市统计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法治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统计保障。
一、坚持党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做好统计法治工作的根本。全市统计系统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认识统计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将法治贯穿到统计工作的各环节、各领域;要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见行见效;市县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开展法治学习和教育,提升全系统干部学法主动性;要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定期分析研究统计系统依法统计、依法行政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部署推进全市统计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确保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
二、牢记统计服务决策的职责使命
统计事业是党和国家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全市统计系统要牢固树立为全市经济发展服务的大局意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要准确把握工作节奏,主动加强同职能部门的沟通对接,切实做好统计业务指导,提升统计监测能力;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提高统计分析研究能力,及时就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趋势提出系统性、准确性分析,及时揭示运行的趋势、拐点和苗头性问题,给出前瞻性和建设性建议;要进一步改进统计工作方式方法,更加积极主动地收集广大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对政府统计改革、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方法制度的意见和建议,推进统计工作更能满足人民需求、发展需要;要围绕全市人民的发展诉求开展统计调查,及时深入基层了解企业发展现状,探索破解重大经济社会发展难点、热点、痛点问题的途径和办法,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做好参谋助手,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贡献更多统计力量。
三、打造统计法治建设的新常态
依法治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市统计系统要强化法治思维,弘扬法治精神,坚持依法独立履行职责,坚定不移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一要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为抓手,持续开展《意见》《办法》《规定》和《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及相关统计法律的学习宣传,切实提高地方党政领导对统计法治工作的认识程度和支持力度。二要将统计法治教育融入到日常统计调查工作布置和统计业务培训中,将运用统计法治转化为全市统计干部的自觉和习惯,坚持做到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三要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有针对性的统计普法宣传,推动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的形成,营造知法、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对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新目标新要求,全市统计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晴雨表”、“测量仪”和“风向标”作用,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统计服务,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做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