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统计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李克强总理、栗战书委员长、韩正副总理多次就统计改革发展提出要求。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先后审议通过了7部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中央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多部统计工作方面的文件。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统计法》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将《统计法》修改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国务院颁布《统计法实施条例》,修改《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统计事业发展取得了很大的进步。这次中央发布《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就是为了进一步推动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政令,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扎实的统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