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统计局
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0日 14:58
2018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宪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统计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石家庄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全面落实依法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依法行政机制
我局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作为推动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局宪法学习宣传实施自查工作领导小组、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以及统计造假专项整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等均由金福中局长担任组长,认真履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始终将依法行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来抓,及时听取有关依法行政工作方面的汇报,有力地促进了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二、圆满完成全国人大统计执法检查和省督导组督查《统计法实施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迎查工作
5月份,我市迎接了全国人大到河北省的统计执法检查。局领导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各处室之间通力协作,完成了《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和《石家庄市统计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我们与省局、市人大、市接待办密切沟通,反复磋商,并多次到鹿泉区就执法检查工作进行督导,深入统计站、企业以及住户在时间、工作、环节、细节上进行反复踩点并最终敲定接待方案。我们还对参加汇报的市直八个部门以及鹿泉区的汇报材料进行了审查、修改和完善,并完成对市直材料的编印,确保了全国人大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1月4日,由省法制办党组成员、副主任赵树堂带队的省督查组一行对我市《统计法实施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指导。我局根据工作关联情况确定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等14家政府部门领导参加了座谈,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徐拥政主持了汇报会。我局连夜撰写贯彻落实《统计法实施条例》的情况报告,并对《河北省统计条例》的修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赵树堂对我市学习贯彻《统计法实施条例》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市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建设,落实了党管统计的主体责任,扎实推进了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
三、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一)建立健全统计法治各项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统计法治建设,我局建立健全各项统计法治规章制度。转发了《河北省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制度(试行)》《河北省企业统计信用信息管理制度(试行)》和《河北省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重新修订了《石家庄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石家庄市统计局行政复议办法》,制定了《石家庄市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和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工作规范(试行)》等,在制定行政复议办法、执法检查规范等文件时,征求市法制办的意见,并将初稿交法律顾问进行审核,按照法律顾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
(二)完善和落实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
一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重要文件精神,努力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省两办相应印发了配套落实意见,我局根据需要,起草并以市两办名义印发了《关于成立石家庄市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石办字〔2018〕36号)以及我市的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建立起我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体系。
二是积极完善制度,落实数据质量责任制。每个处室在制定严格的数据质量把控制度基础上,根据工作要求,不断改进,修改完善。今年各专业对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全局整理编印了《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
四、全面落实统计执法监督检查
一是认真检查《石家庄市统计局关于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的办法(试行)》的执行情况,重点排查和整治跑数要数,干扰数据生产评估问题,坚决防范“数字腐败”。我局将《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发放到各县(市、区)和各专业处室,做好记录工作,确保将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落到实处。
二是认真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我局按照年初制定的“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计划,印发了《石家庄市统计局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分别于5月份和8月份在服务业和贸易专业开展了两次“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共检查四个县(市、区),对查出的问题要求当场整改,并将检查结果在“行政执法公示专栏”进行公示。
三是5、6月份,我局以全国人大统计执法检查为契机,为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启动全市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全面开展对农业、工业、能源、科技、贸易及餐饮业、服务业、房地产、建筑业以及投资等专业的统计数据质量核查以及乡镇统计站的基层基础建设检查,对全市23个县(市、区)的统计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扫描。在核查中加强统计法的宣传,强调依法统计。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由核查人员现场进行培训,并要求限期整改,凡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查处。
五、普法工作
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制定了2018年统计普法工作要点和《统计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建立普法责任清单。
(一)认真组织学习《宪法》
我局将《宪法》的学习宣传纳入“七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之中。制定《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实施自查工作方案》,成立了宪法学习宣传实施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宪法学习宣传实施自查和配合保障中央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暨动员大会精神, 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宪法修正案》进行专题学习和讨论。
4月18日局党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共河北省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实施意见》(冀发〔2018〕17号)。
11月30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集体学习了《宪法》,按照市委要求,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地学习了《宪法》,把学习《宪法》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功和必修课。
12月28日组织参加了全市的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局领导带头参加了考试。通过考试达到了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良好效果。
组织党员干部采取多种形式自学,利用河北干部网络学院平台将《新时代宪法》列入局专题网班课程; 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单行本发放到每个干部职工手中;10月份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宪法知识考试,12月28日组织参加全市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邀请市委党校教授、市“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刘丽敏以“维护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开展宪法讲座。充分运用局内网站、工作微信群等媒介大力宣传宪法知识,将《宪法与我》微信宣传资料发到局工作微信群,设计制作大幅宪法宣传知识展牌悬挂到办公场所,营造宪法宣传氛围。2018年12·4我局以宪法宣传为主题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2017年和2018年组织全体干部举行“宪法宣誓”。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宣传和教育,使全体干部牢固树立“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意识。
(二)认真开展统计普法宣传
1、积极推动党政领导干部统计法律知识的学习
我局《关于常态化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进行政学院的请示》受到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邢国辉的肯定性批示。
市委常委会会议于3月28日组织全体市委常委学习了《办法》,传达学习省委办、省政办《关于认真贯彻执行 <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的通知》。邢国辉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依法统计,严肃追责惩处,确保统计工作实事求是。
11月7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学习会,传达学习了中办、国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查工作规定》。邢国辉主持学习会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参加学习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雪荣传达了《规定》,邢国辉就学习贯彻中央《规定》精神,做好我市统计工作时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遵循统计工作规律,完善统计法律法规,强化监督问责,依纪依法惩处弄虚作假。
10月29日,邢国辉率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雪荣,市委常委、秘书长韩学军,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徐拥政到我局调研检查,就依法做好统计工作提出了重要指导意见。邢国辉强调要坚持原则,增强守牢“统计红线”的自觉性,进一步强化各级统计部门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主体责任,明确各级统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分地区、分专业、分岗位的数据质量责任,确保数据准确。要坚持实事求是,切实做到统全统准、应统尽统,完整反映全市经济运行情况。要建立健全统计信用体系,强化数据源头管理,真正让违规企业和个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加大对各地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健全制度机制,切实营造不敢、不能、不想“数据造假、以数谋私”的氛围。
邢国辉强调要进一步加大统计资源向基层倾斜的力度,狠抓基层统计硬件和软件建设,实现重心下倾、力量下沉、保障下移。要狠抓基层统计网络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从根本上提高基层数据采集能力、质量控制能力、统计服务能力、依法统计能力。
在我局起草以市两办名义印发的《关于学习贯彻<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的通知》中,将《意见》《办法》纳入各部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市直各部门按照要求组织了学习。
我局将《领导干部统计法律读本》的学习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课程。3月17日-18日,在市委党校举办的“深化统计改革 服务‘4+4’产业发展培训班”首期领导干部统计能力提升班上,李雪荣作动员讲话,强调要紧紧围绕统计数据质量,持续深化依法治统。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张效春主持典礼,省统计局副局长张吉良应邀出席。各常务县(市、区)长,市、县统计局长、业务骨干,市直相关部门、重点企业的主管领导及处室(单位)负责人,200多人参加培训,由市委组织部统一购书250本对参训人员进行发放。
继续在《石家庄统计月报》首页连载统计法律法规,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相关部门以及县(市、区)领导进行发放。
7月27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系统学习《统计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和各处室(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2、向政府统计人员进行普法教育
在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上,集体学习了《意见》《办法》和《规定》。局领导班子、副科以上全体干部、各县(市、区)统计局长、主管统计法治和设管工作的副局长以及负责法治和设管的工作人员共150多人参加了学习。会后我们又组织局全体人员集中进行了学习。
12月19日我局召开全市与统计工作关系较为紧密的14个政府部门参加的学习贯彻《规定》座谈会,会上集体学习了中央统计改革文件,每个部门根据工作实际谈了学习认识及体会,并保证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执行。
9月18日我局组织的统计开放日活动中,将统计普法列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由政法处讲解了“统计红线”的“26个不得”,并系统讲解了新修改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联合编印《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单行本向“深化统计改革 服务‘4+4’产业发展培训班”的第二期、第三期学员进行发放。
组织参加《统计法》及《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知识竞赛, 局领导带头答题,同志们踊跃参加,各县(市、区)乃至乡镇统计人员也按照要求组织参加。全市共收回有效答卷800多份。
为纪念《统计法》颁布35周年,组织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开展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在市政府一号楼大厅电子显示屏宣传统计法治集中宣传主题词“全面弘扬宪法精神,奋力推进依法治统”,以增强机关干部的统计法律意识。
在培训会、年报会以及统计工作会议上将统计普法宣传纳入必须普及的内容,实现统计普法全覆盖。要求政府统计人员填写统计诚信承诺书,加强依法统计的意识。
组织参加全国统计法治征文活动,共组织各处室和各县(市、区)局撰写征文30多篇。
组织新提任的4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
我局还根据需要进行了保密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知识培训。
3、向统计调查对象进行统计普法
向统计调查对象发放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按月推送统计普法短信。开展统计普法全覆盖,在培训会、年报会等进行统计普法宣传。要求统计调查单位填报人员填写统计诚信承诺书,作出诚信统计的庄严承诺。发放《河北省企业统计业务规范(试行)》和《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七个不得”》两张张贴标识,并要求悬挂在办公场所的显要位置。
4、向社会大众宣传统计法
5月9日,副局长杨建波一行5人受邀参加石家庄新闻广播《行风热线》节目。借助热线向听众普及了统计法相关知识,对统计调查对象应如何参与统计调查、统计法如何保障统计数据质量以及统计执法等问题进行了讲解。参加“12•4”国家宪法日全市集中宣传活动,除了进行宪法宣传以外,还发放印有“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统”的宣传提袋,《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单行本、经济普查宣传折页以及《漫画统计学》《民生统计面面观》《家底的统计—GDP核算》《工资条里的统计》等宣传品,富有统计部门的法治宣传特色。
5、落实法律扶贫工作
8月30日,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惠珍带领政策法规处及相关人员深入帮扶村平山县王坡乡桃林村开展法律扶贫工作。在农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之际,开展《村民委员会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法治宣传教育。向村民发放《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法实施条例》手册,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六、认真完成国家和省局部署的法治建设工作任务
(一)开展了全市“以数谋私、数字腐败”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及时传达部署。迅速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落实工作,8月17日召开全市统计局长工作会议,党组书记、局长金福中做了动员。二是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全面推进“以数谋私、数字腐败”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研究起草了《统计造假专项整改工作推进方案》《开展“以数谋私、数字腐败”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并要求各县(市、区)局、市局各处室制定本地区、本处室的排查和整治实施方案。三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成立以金福中任组长的局统计造假专项整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研究制定了我市专项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将整改措施的任务详细分解到每位局领导和各处室,责任到岗到人,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四是向市委市政府递交了《关于全国统计系统巡视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及时汇报了当前统计系统巡视整改工作情况,邢国辉做了圈阅。五是召开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落实党管统计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围绕如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工作进行深刻反省,查找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互相批评,对照整改问题,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六是认真查摆,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深入查摆问题、分析原因,实事求是列出问题清单,填写相应表格和台账。认真检查《石家庄市统计局关于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的办法(试行)》的执行情况,重点排查和整治跑数要数,干扰数据生产评估问题,坚决防范“数字腐败”。并对问题及时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确保“以数谋私、数字腐败”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确实取得成效。
(二)开展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统计法实施情况整改工作
一是积极安排部署《统计法》实施情况整改工作。市统计局以问题为导向,坚持立行立改,坚决落实全国人大执法检查整改要求,组织部署全市统计法执法整改工作,制定周密的整改计划。要求制定明确的时间表路线图,确保部署落实到位。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成立执法监督处。三是深入开展《统计法》实施情况整改工作。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及台账,重新修订和完善统计执法相关规章制度;完善数据质量管理和控制体系,编印了《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按照市局制定的《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实施方案》等一系列配套方案和办法,从制度上加强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从源头抓好统计数据质量,将数据质量控制贯穿于统计数据生产全过程;深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深入推行统计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统计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七、统计法治基础建设情况
(一)强化法治队伍建设
局党组对统计法治工作极为重视,为了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向市编委办报送成立统计执法监督处的申请并获得批准,成立了执法监督处并明确了责任分工。
(二)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回头看”
认真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省统计局和市法制办的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三项制度改革“回头看”。8月份,《全国经济普查条例》重新修改,结合实际,我们对《行政执法公示专栏》中“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等内容进行了重新修正。将新出台的《河北省企业统计信用信息管理制度(试行)》以及《河北省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制度(试行)》等制度挂在《行政执法公示专栏》,以切实推进统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巩固完善。
(三)认真清理规范性文件和不符合统计法精神的有关文件和做法
按照市法制办的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公开和备案。
按照国家和省局要求,认真清理和纠正不符合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各级、各部门在制定文件在征求我局意见时,将此条列为必须审查的内容。
(四)强化统计执法能力培训
2018年对全市统计执法人员进行了两次业务培训。5月18日培训了《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统计执法三项制度、开展了案卷评查,并通报了全国人大执法检查情况,同时部署了服务业的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8月14日组织学习了《河北省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和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工作规范(试行)》,由三名参加全省“双随机”执法人员介绍了经验,同时部署了全省开展的“以数谋私、数字腐败”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以及在贸易专业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的部署。
9月20日在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上进行法治审核培训,邀请法律顾问结合实际案例讲解了《河北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
按照全国统一安排,我局组织参加了2018年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通过认真安排,精心组织学习,全市又有37人通过考试。现在全市共有49人具备统计执法资格,其中市局8人,其数量和通过率均居全市各地市之首,切实加强了统计执法力量。
(五)积极落实统计法治工作经费。
2018年又新配备了3台执法记录仪、5支录音笔等执法设备,编印了多种统计普法宣传资料、制作统计普法专用旗帜和绶带等,辑印《统计执法法规文件汇编》和《2018年统计法治文件汇编》等,法治经费得到充分落实和保障。
2018年我局没有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没有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也没有被当事人申请到上级机关复议的事项。
2018年我市统计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与统计法治建设新形势新任务,仍存在着差距与不足。2019年,我们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国家、省统计局统一部署,扎扎实实完成好统计法治建设各项重点任务。一是持续抓好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的贯彻执行工作。二是继续针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广大统计人员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增强统计法治观念。三是继续健全完善各项统计法治规章制度。四是加强统计执法培训,切实提高统计执法能力与水平。五是健全完善我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机制,深化统计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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