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统计局关于征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标语和口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04日 11:04
石家庄市统计局关于征集第四次
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标语和口号的通知
石统城乡〔2018〕3号 各县(市、区)统计局,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经发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标语和口号的通告》(冀经普办字〔2018〕1号)精神,为普查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动员社会各界支持配合经济普查工作,决定向全市征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标语和口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要求 宣传标语和口号须为原创作品,要紧扣主题、简明扼要、语言生动、朗朗上口,能够反映经济普查的新特点、新内容,有助于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普查对象和社会各界充分认识、理解普查,支持、配合普查。 二、征集作品的使用 市统计局要把征集到的优秀作品在石家庄市普查网站予以公布,同时上报国家、省局用于宣传普查活动。 三、征集时间 4月4日至4月23日。 四、组织方式 全市统计系统要组织发动社会各界朋友积极参与,激发他们的创造热情,撰写出由代表性、影响力和传播力的作品;由条件的县(市、区)可以通过电视、广播、QQ群、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向社会各界开展征集活动,也可以采取约稿的方式征集作品。各县(市、区)负责所属区域内作品征集、人员创作及投稿的组织工作,并统一将经过初审的作品以附件Excle格式通过电子邮件或Elink报市统计局,具体报送内容包括作者姓名、作者单位、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宣传标语或口号,向市局报送数量不少于15条。 联系人:刘彦清 联系电话:86689045 电子邮箱:sjzpc86689045@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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