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统计局
 
石家庄市统计局二〇一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4-10 16:29 来源: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石家庄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方案》的有关要求,石家庄市统计局编制本报告。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公布的统计数据及相关信息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1年,石家庄市统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基本职责认真抓好,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主渠道作用,主动完善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强化信息监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统计信息服务逐渐成为满足社会各界信息需求,服务全市经济建设的有效方式和重要内容。现将2011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夯实基础。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中重新调整、整合了信息工作的职责任务和人员分工,将政务信息公开职责统一归口到局办公室,调整充实人员力量,加强信息公开和统计信息管理报送力度,确保实现“第一手情况”、“第一份资料”、“第一时间发布”的工作目标。
(二)强化流程管理,严格信息发布。在实际工作中对《石家庄市统计局网站管理规定》、《石家庄市统计局政务信息网上发布管理制度》和《石家庄市统计局统计信息新闻发布管理制度》进行了必要的修改补充,对信息采编、审核、报送、发布环节的流程进行了优化,建立了岗位责任制度,切实做到“采编及时、校审严格、流转顺畅、全面公开”,全面规范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行为。
(三)加强制度建设,实现档案化管理。建立发布信息登记台账制度,以《上网信息审批卡》为信息流转核心载体,以档案式管理为标准,以规范化操作为基础,建立信息审批发布资料档案,同时按规定向档案局(馆)移交信息公开资料,方便社会公众查阅。
(四)完善充实信息公开发布内容。一是做好日常信息发布工作。按时发布月度、季度、年度重要统计数据;做好重大统计工作情况的信息发布;不定期发布有关统计调研成果;定期发布统计公报。二是按照“公开是例内,不公开是例外”的公开原则,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将统计数据的发布内容由7项增加为13项。工作情况、重大活动及时反映。对领导人员变动、机构设置等信息做到及时更新。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1年全年共在石家庄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统计公报、月季年度主要经济指标、监测报告等21期,工作信息13期。为保证和提升信息公开效果,我局还通过门户网站—石家庄市统计局网站公开部门信息,内容包括组织机构、统计数据、统计分析、统计公报、工作动态、统计法规、统计标准、统计知识、办事指南、政务公开等,依法依规依制度及时向社会进行信息发布。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1年度我局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依法公开申请,故也未出现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1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主动公开的统计数据还不能很好地满足社会各界的需求;二是统计分析成果类信息公开的较少,重大工作尤其是对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统计工作经验,统计创新成果,统计数据解读,统计知识普及等方面内容反映得少。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网站信息管理组织机构建设,切实增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研究增加发布新的统计数据指标;三是加强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四是制定考核评比办法,从评优选先和惩差罚后两方面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五是增加投入,对统计门户网站进行改版,采用最新网站技术建设新的门户网站,针对社会需求和工作需要,增加网站栏目,优化网站功能。
 
石家庄市统计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