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统计局
 
石家庄市统计局二〇一二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3-19 16:28 来源: 【字体: 打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石家庄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将石家庄市统计局2012年度(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2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石家庄市统计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基本职责认真抓好,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传播主渠道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制度,规范信息发布,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实现了公开化、透明化。为保证和提升信息公开效果,我局还通过门户网站—石家庄市统计局网站公开部门信息,内容包括组织机构、统计数据、统计分析、统计公报、工作动态、统计法规、统计标准、统计知识、办事指南、政务公开等,依法依规依制度及时向社会进行信息发布。2012年全年共在石家庄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统计公报1篇,月季年度主要经济指标11篇,月度监测报告11篇,工作信息18篇,统计分析1篇。
2012年度我局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依法公开申请。无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所有公开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2012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初对信息工作的职责任务重新进行细化,对信息工作人员进行分工,明确由处室(单位)负责人作为信息责任人和信息联络员,提升了信息工作层次结构,保证了信息工作的编报质量,努力做到“第一手情况”、“第一份资料”、“第一时间发布”的目标。
(二)加强制度建设,严格信息管理发布。年初,下发了《关于加强统计信息网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石家庄市统计信息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分工及工作流程的通知》加强了信息采编、审核、报送、发布等环节的流程规范。年中,制定了《石家庄市统计局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石家庄市统计系统信息考核评比办法(试行)》,规范了网站管理、信息考核评比等环节,并对信息工作进行量化分工,各县(市)区统计局参照市局目标要求,制定相应的信息工作制度,有效地促进了全系统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我局以《上网信息审批卡》为信息流转核心载体,以档案式管理为标准,以规范化操作为基础,建立信息审批发布资料档案,同时按规定向档案局(馆)移交信息公开资料,方便社会公众查阅。
(三)加强信息业务培训力度,提升信息人员业务水平。2012年,我局组织召开全市统计网站管理工作暨政务信息培训会,对全市统计系统信息责任人、信息联络员共计100余人进行信息搜集、组稿、审核、上报等进行全面系统培训,信息质量大幅提高,市县信息沟通更为规范、顺畅。同时利用我局的《统计讲堂》专门对全局人员进行政务信息工作培训,进一步提升了信息工作人员、采编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同时,严格政府信息工作的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四)强化保密意识,保障信息安全。我局严格执行审查审批制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相关要求,做到既要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又要严格遵循保密规定,不将涉及国家和个人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石家庄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严格审查把关,对全部上网信息提交局保密委审核,确定发布范围。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比较单一,有待进一步丰富;二是报送信息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信息编报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结合市民关心的热点、重点等问题,及时准确地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相关信息,不断增强信息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二是加强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提升信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完善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从评优选先和惩差罚后两方面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上台阶,促进信息质量有提升。
 
石家庄市统计局
201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