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统计局
 
石家庄市统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30 16:26 来源: 【字体: 打印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以突出反映统计工作成就、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服务社会各界需要为出发点,不断加强网站建设,规范信息发布,完善工作制度,强化信息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对照石政办函〔2014〕63号文自查情况
(一)强化主动作为,主动公开。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打造服务型统计工作的具体抓手,坚持服务统计、惠及民生的理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截至目前,共发布统计公报、统计公告、月季年度主要经济指标、工作信息等各类政府信息33篇,同时在《石家庄日报》上两次开辟专版,解读统计重点工作,发布重要统计工作信息。制作发布《石家庄统计海报》,开通《统计移动秘书》,定期发布电子月报,有效提升了信息公开工作内容的时效性和广泛性。修改完善了新闻发言人制度,组织新闻发言模拟训练,努力提高发言人的能力素质。重新设计改版了石家庄市统计局外网。
(二)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2014年,我局根据《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石财预〔2014〕11号)有关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了《石家庄市统计局2014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安排表》、《2013年度部门收入支出决算表》。对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统计信息、专项统计业务、统计管理、专项普查活动、统计抽样调查、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等情况进行了详细公示,同时对2014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安排情况和2013年度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进行了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目前,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所有信息公开资料按时按要求移交至市档案馆、市图书馆,没有发生迟报、漏报现象。政府信箱总处理率始终保持在100%。
(四)加强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一是落实组织分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局办公室统一负责,重新调整、整合了信息工作的职责任务和人员分工,调整充实人员力量,加强信息公开和统计信息管理报送力度,确保实现“第一手情况”、“第一份资料”、“第一时间发布”的工作目标。
二是强化流程管理。在实际工作中对《石家庄市统计局网站管理规定》、《石家庄市统计局政务信息网上发布管理制度》和《石家庄市统计局统计信息新闻发布管理制度》进行了必要的修改补充,对信息采编、审核、报送、发布环节的流程进行了优化,建立了岗位责任制度,切实做到“采编及时、校审严格、流转顺畅、全面公开”,全面规范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行为。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发布信息登记台账制度,以《上网信息审批卡》为信息流转核心载体,以档案式管理为标准,以规范化操作为基础,建立信息审批发布资料档案,同时按规定向档案局(馆)移交信息公开资料,方便社会公众查阅。
四是强化考核督导。制定《石家庄市统计系统新考核评比办法(试行)》。《评比办法》明确了计分标准、考评程序、奖励办法和信息量化责任目标,对《网站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两个《办法》的施行,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充分调动起信息报送和写作人员的积极性,上报的信息质量和数量都有明显提升。
其他说明事项。对于石政办函〔2014〕63号文件中,不涉及我局工作的部分和专项责任分工内容,没有进行总结。
二、存在的问题
在落实石政办函〔2014〕63号文件中,每月向图书馆、行政中心、档案局移交的政府信息公开资料均为我局按时在石家庄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以上三个单位完全可以在网站中自行查看或打印公示、存档,是否还需要每月派专人将网上公示的信息打印后送至移交单位,值得商榷。
三、2015年工作打算
2015年我局将紧紧围绕统计工作改革,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统计热点、难点问题,持续深入贯彻石政办函〔2014〕63号文件精神,积极构建统计服务工作信息平台,按照保密不公开、公开不保密的原则,努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研究议题,定期总结阶段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阶段性工作的思路,制定具体工作措施。
(二)进一步规范工作制度。对《石家庄市统计局网站管理规定》、《石家庄市统计局政务信息网上发布管理制度》和《石家庄市统计局统计信息新闻发布管理制度》制发后的运行调试,推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三)进一步强化网站建设。对我局门户网站进行全新的改版设计,有效进行栏目的分类设置,突出方便、快捷、明晰等特点,增强用户的使用感受度。积极进行网站的维护和管理,狠抓信息的更新速度。
(四)进一步深化督导考核。依据新制定的《石家庄市统计系统新考核评比办法(试行)》。以计分的形式,进行信息工作的量化考核,定期发布考评通报,推动信息工作数量质量的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