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统计局
 
2018年全市统计重点工作安排意见
发布时间:2018-03-12 09:05 来源: 【字体: 打印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方案》(石办发〔2017〕25号,以下简称市《实施方案》),全面准确反映省会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推进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国家、省统计局重点任务安排在我市统计系统落地见效,现就2018年全市统计重点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完善统计体制、构建高质量发展统计体系的重要之年。全市统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全省统计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真实性这一主线,统筹党的建设和业务建设两大建设,突出抓好构建“4+4”产业发展统计监测体系、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三项重点工作,在统计改革、统计服务、统计法治、统计管理四个方面实现重点突破,为建设新时代现代省会、经济强市提供更加坚实的统计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推进统计管理体制改革
1.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安排部署,进一步突出改革意识,释放改革动能,强化改革举措,确保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各县(市、区)要抓紧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办事机构,统筹做好本地各项改革工作,市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
2.加强统计执法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立足现有资源,积极协调争取,尽快成立本地统计执法监督专门机构,为统计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3.联合市委组织部举办“深化统计改革,服务‘4+4’产业发展”培训班,提升全市统计工作领导者和从业者的能力水平;加强县级统计机构主要领导、班子成员的管理,健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
4.组织开展县(市、区)统计局对乡镇(街道)统计机构实行“一垂三统”管理试点,在总结借鉴乡镇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县以下统计机构垂直管理改革方法路径,为下一步全面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遵循和借鉴。
5.加强部门统计工作。充分发挥部门统计作用,增强部门统计整体合力,大力推进部门信息共享;严格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和备案管理,强化对部门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推进部门依法统计、规范统计,促进政府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工作协调发展。
(二)切实加强数据质量管理
6.以贯彻落实《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为抓手,不断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巩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成果,推动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常态化,严格统计执法监管;实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全力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向基层和部门统计延伸。
7.继续完善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追溯问责机制,严格基础数据、源头数据的把控关,强化综合数据、核算数据的评审关,加大统计数据的实地核查力度,完善数据使用和评估办法,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8.建立统计数据生产全程留痕制度。对各级在统计报表中反馈的查询信息的来源、去向、过程、结果进行全程留痕记录,增强数据生产可追溯性,确保统计资料真实完整。
9.全面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按照《河北省乡级统计机构业务工作规范化评定赋分标准》和《石家庄市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整体强化提升工作。由县(市、区)对乡镇统计站的各项工作进行全覆盖检查;建立市局各专业处室与乡镇统计站联系制度,各专业制定对乡镇统计站的数据质量考核办法,完善专业处对基层统计站的业务指导和专业督导机制;启动星级统计站和企业星级统计员的“双星”考评工作,制定考评标准。
(三)扎实推动重点领域统计改革
10.深化国民经济核算改革。从重点行业入手,联合有关部门和专业,加大对区域基础数据的采集力度,进一步完善行业分区域核算方案,探索行业统一核算改革,着力提高核算数据的匹配性和协调度,为正式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奠定基础。
11.做好2017年投入产出调查。调查国民经济各部门投入结构和投资结构,为编制2017年投入产出表提供基础数据。
12.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推进名录库维护乡级延伸;力促“四上”单位新增入统工作开展,制定一套表调查单位审核确认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加大县级自查力度;做好“四下”样本单位的管理工作。
13.做好农村统计网上直报向乡村延伸工作;加大对乡镇农村统计的督导力度,确保制度管理到位、乡镇硬件设备到位、人员培训到位,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做好农业“三新”核算、农业产业化及特色小镇监测工作;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三农”新情况等开展专项课题研究。
14.做好规上工业统计改革工作,实施规上工业统计“金样板”工程,构建我市“金样板”企业监测体系,准确反映全市工业运行实际。
15.开展绿色发展评价工作。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建立健全绿色发展统计制度;依据《河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反映石家庄市绿色发展的统计调查体系和综合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实施绿色发展统计报表制度,开展县(市、区)绿色发展评价;编制县(市、区)绿色发展指数,做好年度评价结果的公布和宣传解读。
16.积极稳妥做好投资统计改革,建立实施以“财务支出法”为补充的数据质量评估体系。稳妥推进5000万以下项目投资财务支出法统计改革,严把数据填报、项目入库、审核评估关口,做到技术支持、人员经费、培训到位,探索与5000万及以上统计方式的衔接,如实反映全市投资趋势。
17.完善网上零售、城市商业综合体等新业态统计,加强对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经济结构和效益指标的研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限额以下单位抽样调查,加大样本单位核查力度,提高限额以下单位数据质量;加强小微企业经营状况研究和限上企业(单位)入统工作,对企业单位增减变动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18.深化现代服务业统计改革,做好互联网经济、电子商务等统计调查;顺利推进新增规上入统工作;创新性做好物流业企业统计和核算工作。
19.改进和完善“三新”统计调查,认真开展新兴现代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新兴现代服务业、互联网经济等重点领域统计调查。
20.深入开展营商环境评价调查工作,积极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激励企业家创新创业发展的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社会氛围。
21.承担好国家企业研发调查制度改革省级试点任务,扎实做好研发支出快速调查。
22.积极推进劳动工资统计改革,通过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将劳动工资统计调查范围扩大到全部法人单位。
23.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通我市12340社情民意调查热线;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宣传,提高我市社情民意调查的影响力;扎实有效开展生态环境评价调查、居民养老环境调查、“四经普”入户率和知晓率调查;积极构建我市社情民意调查和河北经贸大学共享平台,提升社情民意调查能力。
24.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统计局调整优化业务分工要求,加强工作对接,完善业务规范,做好业务培训,确保“四下”企业抽样调查涉及的7项调查3月底前完成初步交接,6月底前完成全部交接;全国月度劳动力调查在3月底前全部移交调查队。
25.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收尾工作。依法依规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公报数据发布工作,做到能公开的数据尽量公开;提早动手,积极谋划资料开发利用工作;做好“三农”普总结表彰工作。
(四)全力以赴抓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26.明确普查任务要求。结合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机构组建和政府发文工作;学习研究并坚决执行国家普查方案,把方案的要求落实到每个普查对象和每个普查指标上,保证普查结果真实完整。
27.强化普查工作保障。突出政府行为,加大部门合作参与力度,落实职责分工,依法保障普查经费,深入开展普查宣传动员,选调高素质的普查队伍,加强普查的业务指导、开展规模化、标准化和网络化精准培训,对全体普查人员做到全覆盖。
28.规范普查工作环节。精心组织综合试点工作,达到模拟流程、探索经验、发现问题、锻炼骨干的目的;做好普查区划分、普查地图绘制、单位清查等项工作。
29.确保普查工作质量。严格全流程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行之有效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确保数据质量。
(五)持续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30.全面开展宏观经济运行统计监测。继续坚持和改进全市宏观经济运行部门联席会制度、日监测、局内形势分析三合一的统计监测工作机制。会同市发改委、市工信厅、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等市直职能部门多角度、全方位研判全市经济运行;扎实开展企业一套表平台上报情况日监测工作;推进完善跨专业经济形势分析会商机制。
31.创新开展“4+4”产业发展统计监测工作。研究确定“4+4”产业发展统计监测制度,定期开展产业发展分析解读,定期发布产业发展数据。
32.大力加强统计服务工作。积极适应新形势对统计服务的新要求,密切跟踪新常态下宏观经济运行特点和变动方向,展示高质量发展成果,反映现代省会、经济强市建设工作进程。拓展发布渠道、丰富发布内容,重点做好改革开放40周年和“4+4”产业发展成就统计解读。
33.加强重点课题分析研究,积极拓展分析研究格局,努力丰富统计分析内容,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经济运行新特点新变化,全力加强前瞻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研究,及时提供针对性强的政策建议,更好地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加强市县力量整合,聚合智慧、共同参与、合力攻坚,共同打造批量前瞻性强、参考价值高的分析研究精品。
34.加强统计新闻宣传。聚焦社会公众关切,深入解读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特点新变化新趋势,加大对重大改革和重点工作的宣传力度,有效引导社会预期;继续办好“中国统计开放日”。
(六)深入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大数据应用
35.加强企业一套表等统计数据业务处理系统的技术支持,完善宏观数据查询系统,改造提升地方数据采集系统,扩大现代信息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打造统计新型“数库”,为建设新时代智慧统计服务体系奠定基础。
36.加强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采取以点带面、以检带建的方式,促进乡镇统计站的软硬件建设,适应统计工作的需要;加强市县两级基础网络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的运维与管理,提升全市统计网络的运行水平;开展信息技术的培训,提升全市信息技术的应用水平。
37.加快统计大数据平台改造提升,按照“强化应用,完善功能,提升服务水平”的目标,以现有的四大业务应用系统(地方数据采集系统、政府资源数据共享系统、宏观数据查询系统、社情民意调查系统)为基础,整合优化系统资源,通过构建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安全可控的大数据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和统计业务信息资源管理服务体系,建设融整合、分析、管理、共享、服务于一体的“智库”型平台系统。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理论武装
38.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精心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向党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看齐,自觉将市《实施办法》及省、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体现在工作中、落实到行动中、彰显于业绩中。
(二)全面从严治党
39.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强化统计行风建设,强化风险防控和惩防体系建设,严肃执纪问责。
40.不断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构建有战斗力凝聚力创造力的领导班子;着力营造学理论、学业务、学管理、学现代技术的机关文化氛围,创造不同层次的学习培训机会,引导干部职工争做讲政治、懂业务、善管理的新时代统计干部。
41.重点遏制和防范统计数字上的腐败,坚决杜绝人情数、跑数要数,坚决惩治以数谋私、以数谋利。
42.切实转作风改作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钉钉子精神担当尽责;加强统计文化建设,健全统计志愿者服务制度,深入开展“双问计”活动,做好驻村扶贫帮扶工作,树立统计部门为民务实向上的良好形象。
(三)加强督导检查
43.对全年重点工作实施项目化管理,定目标、定任务、定人员、定进度;建立重点任务清单,挂图作战,适时跟踪意见落实进展情况,加强协调调度和督促检查,保证各项重点工作按时间节点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