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〇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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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市统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为目标,围绕实现省会“三年大变样”这一全市中心工作,加强统计监测和预警,提高统计服务的水平,高质量完成各项常规统计工作,继续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抓好大型普查调查活动,奋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坚决维护政府统计的公信力,继续加强统计信息化、法制化建设,加强机关作风纪律建设,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为打造繁华舒适、现代一流省会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加强统计数据质量控制
(一)扎实推进统计业务工作流程的规范化。严格执行《河北省统计专业业务工作操作规范》,抓好市县乡三级数据生产各环节的规范化。
(二)建立和完善统计数据的联审和评估制度。继续开展定期联审活动,对联审结果进行通报。进一步完善各专业统计数据评估制度,结合相关部门数据,确保本级统计数据的有效衔接。加强对县以下统计数据的审核评估,及时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
(三)建立和完善统计数据查询和通报制度。在实地查询基础上,加大电话查询、信函查询力度,建立完善查询台帐和记录,对查询结果进行通报并抓好整改落实。
(四)建立统计工作巡视制度。严格落实数据质量责任制,每季度各专业要对本专业下级工作进行一次巡视,巡视对象包括对口统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通报,并认真进行整改。
二、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五)加强统计监测与预警分析。重点加强月、季、年度工业、投资、能源等重点经济行业运行状况和重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的监测和预警分析,坚持重要信息和主要统计指标第一时间报送制度,建立重要指标月、季环比分析制度,提高监测的时效性,加快监测频率,延长预警提前量,力求在分析研究及时性和内容上有所变化,有所创新。
(六)加强专题分析和重点课题研究。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转变发展方式、推进项目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扩大开放、发展民营经济、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新农村建设、营造发展环境、改善民生等九个方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部署,谋划选题并展开深入分析,打造一批数据实、分析透、建议好的统计分析精品,为领导当好参谋助手。
(七)加大对县域经济的分析范围和深度。定期召开县级经济形势分析会议,各专业加大对县域经济的分析力度,把分析视角扩大到县级。
三、组织实施好大型普查、调查
(八)认真开展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在市政府的领导下,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抓好机构组建、经费申请、普查区划分、宣传发动、各级试点、两员选调、业务培训、物资准备、户口整顿、摸底清查、正式登记、数据质量抽查、数据处理和数据质量评估等环节工作,确保普查圆满成功。
(九)做好第二次经济普查、第二次农业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后续开发工作。认真抓好普查和调查资料开发应用工作,及时发布普查公报,做好普查资料的整理归档、编印和评比表彰等工作。
(十)做好2010年度人口和劳动力调查和R&D清查工作。抓好调查的组织、培训、工作指导和数据审核、上报及公布等各项工作,确保调查数据的高质量。
(十一)做好文化产业调查、新闻出版业调查、工业成本费用调查、月度人口和劳动力调查、农民工专项调查及其他各项常规统计调查。
四、加强各专业统计工作
(十二)积极改进GDP核算制度,严格执行GDP核算由下管一级向下算一级的转变,做好季度GDP核算工作以及县级GDP季度核算方案的修订工作。坚持GDP数据审核评估制度,加强专业数据、部门数据与GDP核算数据的衔接匹配。根据经普数据,做好GDP历史数据的调整工作。做好全市GDP预测预警分析服务工作。
(十三)做好工业和投资统计工作,严格执行信息抄送制度、数据联审制度、函询查询制度、定期检查通报制度等各项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建立健全市县两级产业聚集区统计制度,进一步提高基层数据质量,加强监测预警频率,做好统计分析与服务工作。
(十四)做好能源统计工作,加强对重点企业能源统计数据质量的检查监督,进一步完善能源统计监测体系,做好预测和预警工作,按时发布能耗公报。
(十五)做好服务业和内贸等专业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工作,加强对新方法制度的培训、执行和检查的工作力度,保证改革前后统计数据的有效衔接,提高数据质量。建立我市物流业统计制度。
(十六)继续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工作和农村住户调查网点轮换工作。
(十七)认真做好农业、农村经济调查、对外经贸、民营经济、人口与就业、社会科技和城镇化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妇女儿童监测和分性别统计数据库等常规专业统计和监测工作。
五、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十八)以强化业务工作规范化为抓手,继续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按照河北省各级统计业务工作规范化的要求,加强县乡两级规范化评定工作的检查督导,由抽查改为全面检查,对各县(市)区每季度进行一次评定并及时公布。适时召开县、乡两级“双基”建设现场观摩交流会,推动全市“双基”建设均衡发展,力争3至5个县(市)区跨入省级“双基”建设先进行列。
(十九)加快落实县以下垂直管理改革。扩大县级统计机构对乡镇统计人员的管理权、人员调配和年度评比的建议权,确保乡镇、街道有机构、有人员、有设备、有办公场所。适时召开改革现场会,根据各县(市)区的工作基础,提出对应的垂直管理模式,加大垂直管理的推行力度,确保年内有3个、力争有5个县(市)区实现改革目标。
(二十)加强对各级统计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的培训,提高统计人员的政治责任感、危机使命感、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提高其统计工作能力和综合水平。将《统计知识读本》作为全市统计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教材,鼓励和支持各级业务大练兵活动,推动全市业务培训的深入开展。市统计局每年对县级统计人员培训不少于2次;县级统计局每年要对乡镇统计人员培训不少于3次;乡镇统计机构对村、居委会的统计人员培训每年不少于4次。
(二十一)进一步提高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水平。做好全市统计信息广域网的提速改造工作。提升信息技术对统计工作的服务保障能力。巩固县乡联网成果,加大县级应用软件的推广力度,推行乡镇统计业务处理的网络化。加强网站管理和网络安全。加强技术人员培训。做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工作。
六、强化统计保障能力
(二十二)继续开展统计“五五”普法宣传活动,特别是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宣传。把新《统计法》及《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学习宣传当作长期任务,纳入各级专业的普法规划和培训的重要内容。把大中型企业和县级统计部门作为宣传培训的重点,采取各种方法,逐步提高其对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大家知法、懂法、用法能力,特别是依法统计和维护统计地位和统计权威的能力。做好统计“五五”普法验收工作,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查找不足,为制定“六五”统计普法规划打好基础。
(二十三)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力度,消灭县级统计执法“空白”县。实行专项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巡查与实地抽查相结合、查询函询与数据联审相结合、重点抽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全市通报批评与个别通知整改相结合的全方位、多角度、大力度的检查监督机制。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加大查办统计违法案件的力度,实行数据质量一票否决,如发现哪个统计部门存在数据严重失实、弄虚作假、违反职业道德造成严重影响的,在各种评比、评定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建立并实施执法检查结案回访制度。2010年10月前,各县(市)区局至少要完成查处2起统计违法违纪案件,对未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的县(市)区实行一票否决。
(二十四)做好迎接省统计局统计巡查各项准备工作。各县(市)区、各专业要制定迎查实施方案,全方位抓好迎查落实工作,确保统计巡查圆满通过。
七、加强统计队伍作风建设
(二十五)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和政治理论学习,建设学习性统计系统,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统计工作全局,从思想上、行动上跟上全市的发展形势,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巩固“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以正确的理念、良好的状态、科学的方法推动各项统计工作发展。
(二十六)加强统计业务技能培训与考核,制定年度的业务培训内容范围与考核计划,把统计业务培训与考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保证统计人员接受和掌握必要的业务知识和技能。
(二十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以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为主要抓手,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着眼巩固和提高,把干部作风建设向深入和广度推进;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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