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〇九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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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全市统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七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入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围绕“保增长、保变样、保民生、保稳定”这一全市中心工作,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着力加强统计监测与服务,高质量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与普查任务,继续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和信息化、法制化建设,进一步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扎扎实实转变作风,为打造“繁荣、舒适”的一流省会城市作出贡献。
一、抓住关键环节,认真做好各项普查、调查工作
(一)扎实做好第二次经济普查各项工作。抓好正式登记、复查、数据质量抽查、数据处理、数据质量评估、发布普查公报、建立数据库和工作总结等各阶段工作,落实数据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普查执法力度,确保实现“全、准、实、清”和“全国争先进、全省争第一”的工作目标。
(二)做好投入产出编表工作。在2008年完成投入产出调查和数据处理的基础上,编制出全市投入产出表,对投入产出表进行开发应用研究。
(三)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前期准备工作。具体抓好普查机构的建立、普查方案和工作制度的制定、市级普查经费预算等各项工作。
(四)做好2009年度人口和劳动力调查工作。扎实推进人口和劳动力调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全市村图和调查小区图库,积极探索调查新方法。全力以赴做好新开展的省会城市月度劳动力调查工作,在按时高质量完成调查任务的同时,总结出一套成功经验,为今后在全省推行探索经验。
(五)做好文化产业调查、新闻出版业调查、工业成本费用调查、农民工专项调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水消费普查、城市化调查等其他各项调查工作。
(六)做好第二次农业普查后续工作。按时完成全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资料》农户篇、农民篇、农村篇、综合篇共四辑资料的编辑印刷工作。
二、充分发挥统计职能,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七)进一步强化应对金融危机保增长跟踪监测机制。加强对经济运行状况和重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的监测,提高监测水平,增加报送频率。一是建立和完善全国省会城市和省内各市月度基础数据对比分析制度。二是增加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经济运行的监测频率。三是建立我市县域经济监测评估体系和市内区域经济监测评估体系。四是加强对统计数据的整理和开发利用,建立健全统计数据共享机制。五是加强房地产信息统计,编制石房景气指数。六是做好节能降耗统计监测,进一步完善单位GDP能耗等主要指标发布制度。
(八)提高统计分析水平,为领导当好参谋助手。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和政策研读,及时把握宏观经济形势,吃透本市情况,及时掌握省会城市和省内城市经济运行状况。二是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主要领导的决策需求,加强月度分析的针对性和及时性。三是围绕全市重点工作,着眼于市领导关注的重大问题,谋划选题并展开深入分析,打造一批数据实、分析透、建议好的统计分析精品。
(九)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满足社会各界和各类经济体的需要。加强经济形势的统计宣传和新闻发布,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发展成就宣传工作。
三、严格执行各种工作制度,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
(十)确保专业统计数据质量。各专业年、定报等基础性工作严格执行《河北省政府统计系统数据质量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河北省统计业务工作操作规范》,在统计数据的采集、审核、整理、汇总、传输过程中,要规范工作流程和操作,夯实业务基础,进一步建立健全专业基础数据库,按要求整理统计资料,建立统计台帐,收集数据资料,控制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十一)加强统计数据的审核评估力度。继续坚持主要专业数据审核评估办法,增强对重点指标和关键数据的审核评估能力,加强对基层源头数据的质量检查,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十二)改进完善GDP核算工作。严格执行《河北省县级GDP核算审核评估办法》和GDP核算下管一级工作制度,改进全市季度地区GDP核算数据联审工作。对普查年度GDP核算数据实施下算一级。进一步推进GDP核算直接使用服务业数据工作。
四、加大创新力度,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十三)强化统计管理。2009年是全省“统计管理推进年”。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两办”《意见》。加强对下级统计部门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及时发现和总结基层好的经验和做法。认真贯彻落实省对设区市工作综合考评办法,完成对各县(市)区统计机构业务基础工作规范化评定工作。进一步完善对各县(市)区统计工作考核办法。认真执行《统计工作和基层建设联系县制度》。
(十四)加强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继续贯彻落实《河北省乡镇统计规范》和《石家庄市农村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要求》,继续组织开展农村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工作大检查,巩固上年已取得的成效。对重点帮扶县区加强督导检查,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其农村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加强乡镇统计机构建设和人员力量。试行乡镇统计机构、人员由县级统计局派出、垂直管理的模式。
(十五)加强市内区统计人员力量。积极探索利用市辖区再就业人员等公益性岗位,解决和充实街道办事处统计人员力量。
五、坚持依法统计,强化统计保障能力
(十六)继续加大查办统计违法案件的力度。加强对县统计局执法检查工作的督导,实施查处案件季度通报制度,坚决杜绝办案空白县。严厉查处经济普查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十七)继续加强统计普法宣传力度和执法队伍建设。贯彻落实“五五”统计普法规划。配合国家统计局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订工作。加强市、县统计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和办案程序,严格执行《统计执法检查规定》,做好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
(十八)进一步提高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水平,提升信息技术对统计工作的服务保障能力。通过网络扩容改造,提升统计广域网速度。完成省市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并开通使用。加强网站管理和网络安全。加强技术人员培训。做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工作。继续进行全市宏观数据库建设工作。
六、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统计队伍建设
(十九)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把开展好学习实践活动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与做好各项统计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最终,把思想统一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把学习实践的成果体现到提高统计工作发展水平上来,以正确的理念、良好的状态、科学的方法推动各项统计工作的发展。
(二十)抓好政治理论的学习。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七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彻底解决工作上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的问题;作风上四平八稳的问题,要跟上全市的发展形势,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
(二十一)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把“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职业素养和道德水平。弘扬宗旨精神,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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